​军转干部的职级确定

2026-01-07 11:02 来源:网络 点击:

军转干部的职级确定

机关安置按行政移交的营职以上军转干部,符合下列任职情况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所需职数单列:

(1)担任师级职务的军转干部确定为调研员职务的。

(2)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满3年和正团级非领导职务满5年的军转干部,可定为调研员。

(3)担任副团级领导职务满3年和副团级非领导职务满5年,或正团级领导职务不满3年和正团级非领导职务不满5年的军转干部,可定为副调研员(因为军改原因,北京市接收军转干部增加,故也有这一级别干部被定为主任科员,并且成为常态)。

(4)担任正营级领导职务满3年和正营级非领导职务满5年,或副团级领导职务不满3年和副团级非领导职务不满5年的军转干部,可定为主任科员。

(5)担任副营级领导职务满3年和副营级非领导职务满5年,正营级的军转干部,可定为副主任科员。

通过以往工作经验看,北京市一般情况是,团职干部进国家机关、市直单位平职虚职安排;团职干部进区里满年限的降一职虚职安排,不满年限的降两职虚职安排;团职干部进郊区满年限的平职虚职安排,不满年限的降一职虚职安排。

营职以下干部参照团职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十级以上基本安排为主任科员,一般情况由分配单位视情而定(满年限指任领导职务满3年或任非领导职务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