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和股东名册

2026-01-21 15:01 来源:网络 点击:

股票和股东名册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股东大会召开前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任何人对股东名册持有异议而要求将其姓名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或者要求将其姓名从股东名册中删除的,均可以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更正股东名册,所有股本已缴清的H股,皆可依据章程自由转让,但是除非符合下列条件,否则董事会可拒绝承认任何转让文据,并无需申述任何理由,

1、与任何注册证券有关或影响有关的转让文件或其他文件均需登记,并就登记向公司支付2.5元港币的费用,或 支付香港联交所同意的更高的费用,以登记股份的转让文据和其他与股份所有权有关的或会影响股份所有权的文件。

2、转让文据只涉及H股

3、转让已付应缴的印花税

4、应当提供有关的股票、以及董事会所合理要求的证明转让人有权转让股份的证据、

5、如股份拟转让与联名持有人,则联名持有人之数目不得超过四位

6、有关股份没有附带任何公司的留置权。

所有H股的转让皆应采用一般或普通格式或任何其他为董事会接受的格式的书面转让文据,可以只用人手签署转让文据,或盖上公司的印章,如出让方或受让方为依照香港法律不时生效的有关条例所定义的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转让表格可用人手签署或形式签署。

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遗失股票的,可以向公司申请就该股份补发新股票,内资股遗失股票,申请补发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可以依照股东名册正本存放的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则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H股遗失申请补发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用公司指定的标准格式提出申请并附上公司证书或者法定声明文件,其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申请的理由、股票遗失的情形及证据,以及无其他任何人可就有关股份要求登记为股东的声明。

二、公司决定补发新股票之前,没有收到申请人以外的任何人对该股票要求登记为股东的声明

三、公司决定向申请人补发新股票,应当在董事会指定的报刊上刊登准备补发新股票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九十日,每三十日至少重复刊登一次。

四、公司在刊登准备新补发新股票的公告之前,应当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一份拟刊登的公告副本,收到该证券交易所的回复,确认已在证券交易所内展示该公告后,即可刊登,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内展示的期间为九十日

公告、展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的,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补发新股票,公司补发新股票时,应当立即注销原股票,并将此注销和补发事项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注销与补发新股票的全部费用,均由申请人负担,在申请人未提供合理的担保之前,公司有权气绝采取任何行动。

公司根据章程的规定补发新股票后,获得前述新股票的善意购买者或者其后登记为该项股份的所有者的股东,其姓名均不得从股东名册中删除。

公司对于任何由于注销原股票或者补发新股票而受到损害的均人赔偿义务,除非当事人能证明公司有欺诈行为,任何股东的所有联名股东须共地及个别地承担支付应付的所有金额的责任。要联名股东的情况下,若联名股东之一死亡,则只有联名股东中的其他尚存人士被公司视为对有关股份拥有所有权的人,但董事会有权为修订股东名册之目的要求联名股东中的尚存人士提供其认为适当之死亡证明,就任何股份这联名股东,只有在股东名册排名首名之联名股东有权接收有关股份的股票、收取公司的通知,在公司股东大会中出席及行使表决权,而任何送该项人士的通知应被视为已送有关股份的所有联名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