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教师太缺德,看你还有何颜面再站上讲台?

2026-01-11 19:48 来源:网络 点击:

无良教师太缺德,看你还有何颜面再站上讲台?

“太缺德了!这也配当老师?”湖北荆门,8月9日发生了一件影响极度恶劣的事情。一名已婚男老师街上猥琐一醉酒女子。视 频传出后,网友愤怒不已:“此人师德何存?不配为师,立即开除!”

一、宴请女子,恐怕这本就是一场“鸿门宴”

8月7日晚,湖北荆门钟祥县某中学两位男老师不知因为何事,宴请一位社会上认识的女子。席间他们推杯换盏让女子喝下许多酒水,不胜酒力的年轻女子也不知道该如何推辞,结果就入套了。

结果,酒过三巡,这女子就酩酊大醉,浑身瘫软,站不起来了。这时候,两名男教师去扶她起来。也许在搂抱女子的过程中,激发了男人柯尔蒙过多地分泌吧,也许是本来就怀有目的聚餐吧!

见女子醉得不醒人事,俩老师就想揩油。其中一个班主任男老师行为简直让人无法直视,众网友大呼:“太辣眼睛了,这大街旁边就开涮了,这怎对得起人 民教师的形象?”

如果说,女子醉酒,俩男老师上前搀扶,也无可厚非。关键是,你看视 频中他们的猥亵行为啊!简直太无良、太下作!

特别是那个当班主任的,他先是上前亲了女子一口,然后试图去抱起她,但是他的那双手哪里是抱啊?双手多次放在女子的前胸,做出了很猥亵的动作,让人不堪入目。

再仔细看看,他摸的不仅仅是女子的胸 ,还有女子的私秘部位。这得有多下作吧,光天化日之下就干这缺德的事?

他以为他们能瞒天过海,别人都不知道。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了恶事终会遭到报 应的。这不,监控视 频完完整整地记录下他们的一举一动,清晰地呈现了他们的犯罪行为,揭开了他们那披着羊皮的丑恶嘴脸。

作为人 民教师,本应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你看他们的作为简直是伤风败俗,让人恶心,同时也违反公序良俗,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必然会遭到广大群众道德的审判,得到法律的严惩。

二、深扒无良教师的背景,肃清教师队伍的垃圾

据知情 人士透露,这个班主任是当地某中学的年级主任,是教生物的,曾获得十佳班主任称号,先后获得过荆门市“优 秀教师”、“蕞美教师”、“教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也不知道他这些称号都是通过什么手段得来的,看来也真是非常有“手段”和背景的“玩家”了。因为,据我所知,有些老师踏踏实实干一辈子也无法 正常评上这些资质的啊!

很讽刺的是,他的妻子也在这所学校教书,两个人结婚十几年了,还有一个孩子。

这个醉酒女子是这个学校新来的老师,是教英语的。估计他也是对人家垂涎已久,才策划了这样一个请年轻女子吃饭喝酒的局吧!可人在做,天在看,罪恶终有报。

这件事被曝光以后,看看他如何对自己的妻儿老小交代。估计他的妻子和孩子一辈子都要活在别人异样的眼光里,背后被别人指指点点,抑郁不可终日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这老师当时是爽了一时,估计这会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吧!明明有一个大好前程,美好的婚姻,这下全被自己毁了。要怪就只能怪他自己有一颗龌龊的心吧!

像他这种师德败坏、人面兽心的人,还有很多,只不过有些人太善于伪装了,他们披着羊皮混进了教师队伍,威胁着一些年轻女 教师,或者青春期孩子的人身安 全。我们一定要加以防范,早一点教育我们的孩子一定的防性侵措施,早点普及青少年性教育的相关知识。同时呼吁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查严办,及早把这些人 渣 清 除出教师的队伍。

三、掌握一些防狼措施,洁身自好,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话又说回来,酒色同行,酒是人的胆,酒也能误事的。如果这个年轻女子不喝醉,别人怎么会有侵犯自己的机会?

所以小编奉劝广大女性,一定要有自身安 全防范意识。我们需要做好以下两点:

首先,我们要洁身自好,不随便独自赴约。那些能轻易得手的人,都是会善于伪装的,他们会甜言蜜语,面色和善,千般诱 惑,你思想上稍微松懈一点,就有可能入了他们的圈套。

其次,不要独自在外面和男人喝酒,不要随便相信别人;和人聚餐时,一定要有同性相伴,也好有个照应。同时记住千万不要喝酒,酒色同行,酒能误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前段时间,网上不就流传一段视 频,一女子

和一群闺蜜喝酒,醉酒后胡言乱语,说想找几个渣男试试。结果她这几个闺蜜真给她找了两个渣男陪夜。这两人还真渣得不行,占了便宜不说,还拍了视 频传到网上。这女子气得把闺蜜和两渣男都告上法庭,蕞后所有涉事者都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你说喝个酒,失了清白之身不说,还落了个全 网皆知,一身sao气。你说图啥?

所以我们女性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要洁身自好,滴酒不沾,不给思想龌龊之人可乘之机。

四、法律严惩,还教育一片净土

关于视 频中的这位老师,到底该如何处罚才能解人们心头之恨,才能缓 解人们对学校里还未成年的孩子们的担忧呢?

其实在《行政处罚法》以及《刑法》中都有规定:无论是强制猥亵他人罪还是强制猥亵他人所构成的行政违法,其前提均为“违背他人意志”。由视 频内容可见这位老师的行为不光与教师的形象严重不符,并明显已触犯了法律,应严肃处理,依法惩办。

《刑法》第237条:以bao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 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 期徒 刑。

《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 良,侮辱他人影响恶劣的。

回到本案中,这位老师不光品行不 良,道德败坏,影响恶劣,触犯了《教师法》和《行政法》法规,同时,还会因猥亵罪还触犯了《刑法》。等待他的不仅有开除公职,遣出教师队伍,还将面对5年以内的刑法处罚。如果有人再扒出他有其他惩罚学生的事情和证据,那将会从重处罚,加大刑法的。

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由于公安机关对三名当事人进行调查时,该女子表示没有被强迫和猥亵。所以只能根据《教师法》和《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鉴于涉事教师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德和有损教师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这位班级主任市三中党委委员、年级主任职务,并对两人进行停岗,责令配合调查。同时,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并将对涉事人的不当行为严查快处。

哎,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女子竟然不追究?或许是想避开风头,私下解决了。这位老师也罪有应得,就这处罚都是轻的呢。一切因果都是他人性中的恶在作怪,最终把自己推上到了风口浪尖上,着实“风光”了一把啊!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欢迎来此聊聊吧!